为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高质量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加快培育建成一批素质优良、能力过硬、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技术经纪人队伍,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的要求,拟定于2023年10月下旬组织开展2023年青岛市(初)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青岛)
承办单位:emc易倍(青岛)新能源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青岛市青年科学家协会
二、培训对象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人员与成果转化人员;
3、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
4、科技园区管理高层和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5、政府科技管理和技术转移职能部门负责人;
6、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服务的人员;
7、提供技术转移相关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人员;
8、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与服务人员;
9、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等;
10、其他对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等技术经纪人工作感兴趣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具体信息
1、培训时间:视情况另行通知。
2、培训形式:线上直播(腾讯会议),线下同步培训视情况而定。
四、培训特色及课程设置
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相关要求,采用课堂授课与案例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并借鉴emc易倍(青岛)研究院需求导向科技成果产业化之路的实践经验与真实企业需求场景案例,进行沉浸式教学。
本期课程邀请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师资库专家,重点讲授技术转移与技术经理人理论知识、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律法规体系、需求导向成果产业化实务技能三大模块。培训学员具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技术转移服务的能力,了解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知识和发展趋势,具备提供中试熟化、技术集成、资本和基金运作等的知识结构和服务能力,熟悉创业孵化流程,熟练掌握专利申请流程、商务谈判技巧等专业技能,输出兼具理论及实操经验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
五、考试说明及证书颁发
本次培训采取分层次培养方式,学员可根据需要选择相对应的初级技术经纪人或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模块。完成初级部分培训课程及闭卷笔试(24学时)后,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初级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完成培训课程及闭卷笔试(40学时)后,一周内撰写完成 1 篇案例分析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电子版发至邮箱liuhuan@gzpla.com,闭卷笔试和案例分析报告成绩各占50%,综合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中级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
六、培训收获
培训合格学员可通过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同步备案,并统一纳入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库(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http://www.sdjssc.com)。
培训合格学员可受聘为emc易倍(青岛)研究院兼职技术经理人并纳入研究院人才库,参与研究院需求导向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
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可作为专业职称评定及孵化器等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支撑材料。山东省人社厅、科技厅已将技术经纪专业增设入自然科学研究职称序列。顺利通过本次培训并取得的结业证书,可作为职称评定能力证明,也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或任职的重要依据。同时,证书也是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佐证材料。
七、收费标准
培训费 4000元/人(含授课费、考务费、报告评阅费、证书费等),使用emc易倍(青岛)研究院研发的技术经理人能力等级测评模型进行测评后,可根据测评结果享受最高1800元的减免。
培训费用请于2023年10月18日前转账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备注“姓名+单位+技术经纪人培训”。
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emc易倍(青岛)新能源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3710199760605102771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即墨支行
八、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2:00。报名学员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回执表及测评结果截图发至邮箱liuhuan@gzpla.com,邮件以“姓名+单位+技术经纪人培训(初级、中级或初中级)”方式命名,以便于工作人员核对报名缴费信息。
2、报名以同时收到培训费及报名回执表为准,报名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至报名邮箱,请及时关注。
3、培训期间请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等,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及培训结业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5192663735
十、附件
附件1 技术经纪人培训报名回执表
附件2 技术经理人能力等级测评模型小程序
附件3 参训人员开票信息
emc易倍(青岛)新能源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1日